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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,看看你涨了多少
新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范围扩大至95个县(市)
2日,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新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,分四个档次,即1900元、1700元、1620元、1540元,平均增幅为5.0%。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。
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,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.0元、17.0元、16.2元、15.4元,分别比原标准增加0.8元/小时,增幅为5.0%。
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樊海平介绍,新疆先后13次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,今年是第14次进行调整。经过连续调整,新疆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由2015年的1670元/月,增加到2021年的1900元/月,增幅达13.8%。确保了最低工资水平始终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、与新疆的民生建设水平同步、与新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,确保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。
樊海平表示,调整之后,新疆公益性岗位,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,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工勤人员等群体收入将有所提高,且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联的职工内退工资、待岗工资、病假工资等待遇也将同步提高。
据悉,此次调整,新疆相应扩大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城市范围。牢固树立“兵地一盘棋”思想,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辖的铁门关市、可克达拉市、双河市、胡杨河市、北屯市、昆玉市、新星市,参照与其相邻的县(市)的标准,将其纳入新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的范围,从形式和内容上加快了兵地融合发展的步伐。至此,新疆最低工资标准发布的范围扩大至95个县(市)。